城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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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邦是由一個城市控制的區域,通常擁有主權。歷史上的城邦通常是大文化圈的一部份,如古希臘城邦(如雅典、斯巴達)、迦南的腓尼基城邦(如泰爾、西頓)、中部美洲的瑪雅城邦、絲綢之路上的小國(如撒馬爾罕、布哈拉)和意大利城邦(如佛羅倫斯、威尼斯)。中國周代實行封建制度,分封的一些諸侯國有時也被稱為城邦。
歐洲歷史上有兩個重要的城邦時期—古希臘的城邦和文藝復興時的意大利城邦,現時歐洲的文明都發源自這些時期。然而,這些文明的城邦通常只存活很短時間,因為它們的土地和實力都不足以抵抗周圍的外敵。此外,這些小區域組織在鬆散的地理和文化個體中互存,成為大國建立穩固勢力的障礙。故此,他們最終必然融入於更大社會體系、以至民族國家[1]。
目前世界上只有新加坡、摩納哥和梵蒂岡符合城邦的傳統定義。然而,新加坡仍有一部份未都市化的領土,而摩納哥和梵蒂岡的都市區只是周邊城市──羅馬和畢索雷──的延續。一些主權國家內也有類似城邦的領土,如香港和澳門、德國柏林、美國華盛頓特區和英國直布羅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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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编辑] 參考資料
- ^ Sri Aurobindo, Ideal of Human Unity, Social and Political Thought, 1970
